【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當民眾的土地被政府徵收後,最在意的是政府用什麼方式來補償,而現行以公告土地現值加成的補償方式,常常遭到民眾質疑。新竹縣地政處處長鄭福生表示,中央已核定修正通過『土地徵收條例』,將自2012年9月1日起,以更透明、公開的市價補償方式取代,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需地機關若因協議價購不成,想依徵收取得必要用地,均需依市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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