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苗栗市假日廣告看板懸掛事宜

苗栗市公所清潔隊公告

 

苗栗市各機關團體懸掛廣告物配合事項

  • 資料來源:政府機關
  • 日期:2012/06/21
一、經本所核准後,依核定時程懸掛與拆除。
二、除特殊情形外假日前一日下午十七時至上班當日上午八時,得懸掛廣告物,請勿提 前懸掛或逾時不拆。
三、懸掛時請以鐵絲綁緊固定(禁止使用膠帶固定),不得遮蔽路標並避免妨礙行人及行   車安全,嚴禁跨街懸掛廣告物。
四、拆除時請將懸掛廣告物使用之固定物清除乾淨。
五、為維護市容與人車安全,以下地點禁止懸掛:
 (一)市區各陸橋、地下道上方安全護欄(含迴車道、機車道)。
 (二)南苗三角公園週邊。
 (三)苗栗火車站站前廣場。
 (四)各橋面上方護欄。
 (五)行道樹(含公園植栽)。
六、十字路口不得懸掛長寬超過一公尺以上之大型廣告物。
七、除公告招貼欄外,市區各牆面、電桿等嚴禁張貼廣告物。
 
敬請各公司配合,以免影響其他會員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