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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國宅僅佔0.08%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指出,歐洲荷蘭的社會住宅佔全國總量約34%,日本、韓國約6%,新加坡8.6%,香港30%,但台灣出租宅僅佔0.08%,相較於其他國家,非常低。
 
房價日益高漲,民怨聲四起,為解決都會區住宅供給量不足問題,民間與學者積極推動政府興建更多社會住宅給弱勢族群居住,近年台北市政府陸續釋出社會住宅,新北市政府也積極規劃,但統計發現,台灣出租社會住宅僅佔全國0.08%,遠低於其他先進國家。

據內政部2011年社會住宅需求調查,有86.81%民眾贊成政府興辦社會或弱勢族群「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82.46%認為有助解決都會地區弱勢民眾居住問題,其中以30~39歲、65歲以上認為有幫助的比率達8成4較高。 

 

提高門檻保障弱勢

目前台灣針對出租國宅的資格限定為家庭收入在20%分位點(95萬元)以下、公營出租宅在40%分位點(130萬元)以下。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表示,過去對公營出租宅的資格限定為50%分位點(148萬元)以下,條件太寬不符合照顧弱勢原則,經北市議會審議後,未來推出的公營宅將調整為40%分位點以下,讓門檻提高。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莊孟翰說,將公營住宅資格調整為40%分位點以下,條件變嚴格,「但公營住宅沒有釋出量,怎麼改資格都沒用」,建議政府利用區段徵收、都更、空屋餘屋改作公營宅等增加數量。 

 

租金擬彈性較公平

日本的出租宅租金計算方式,是按家庭不同的收入狀況,細分各家庭月收入的分位點。對此,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副局長許阿雪表示,日本的規定具參考性,可再檢討台灣的資格規定,希望針對每個家庭經濟狀況擬定租金價格,較彈性且公平。 

 

僅1成出租給弱勢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發言人呂秉怡認為,北市對社會住宅相對較認真做,但是與其他先進國家相比,台灣仍有努力空間,目前北市提供的公營住宅主要提供9成的年輕人居住,弱勢團體僅佔1成,希望政府能繼續增加此類公營住宅,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居住。 


資料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30520/35029149/%E5%87%BA%E7%A7%9F%E5%9C%8B%E5%AE%85%E5%83%85%E4%BD%940.08%EF%BC%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