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檢送全聯會轉知內政部修正發布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方法]第3條第6條第11條第16條第17條第20條第23條,業經內政部112/6/26以台內第自第1120263598號令定自112/7/1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