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聽到報稅就頭大?一表秒懂「買賣房屋」要繳什麼稅

又到了報稅、繳稅的時節,房屋買賣最常見有6種稅費,其中購屋過程跟持有後要繳的4種稅為:印花稅、契稅、房屋稅與地價稅。永慶房屋客服中心資深經理陳繼先表示,房屋買賣中買方與賣方所需負擔的稅費不同,一般來說,買方需繳納交易中的印花稅、契稅,以及房屋產權移轉後的房屋稅與地價稅;賣方則是因房屋出售後,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及交易所得稅(新制則課徵房地合一稅)。

 

其中,買方負擔的印花稅,指的是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後,須按照申報移轉金額現值的0.1%貼足印花稅票,才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因此在過戶時就必須繳納。契稅則是在買賣契約成立的30日內申報,需繳交契價(房屋評定現值不含土地)的6%。

 

而5月須繳納的房屋稅,則是房屋所有權人在持有期間,每年徵收一次,會由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稅單,視房屋使用情形,以房屋課稅現值乘上適用稅率。另外,地價稅也是每年徵收一次,由申報地價乘上適用稅率,繳稅時間則在每年的11月。

 

陳繼先提醒,無論是房屋稅還是地價稅,繳納期間都是1個月,逾期後每3日會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不小心忘記繳費,也不用太緊張,只要帶著稅單,趕快前往郵局之外的銀行、農會、信用合作社等代收地方稅款的金融機構,連同滯納金一起繳納即可,才不會讓滯納金不斷增加,白白造成荷包的損失。

 

至於賣房何時繳土地增值稅、交易所得稅?對於出售房屋的賣方而言,陳繼先表示,土地部分會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乘上適用稅率,在買賣契約成立的30日內申報、繳交土地增值稅,房屋部分則會依照房屋取得時間,決定是否課徵房地合一稅。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就持有房屋的賣方,房屋部分交易獲利,要在下個年度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併入財產交易所得一起申報;在2016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則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制,依照房屋買賣的總價,扣除取得成本、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乘上適用稅率,且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完成後的30日內申報納稅。簡單來說,在2022年完成的房地買賣,若是房屋持有時間超過6年、也就是2016年前取得的房屋,要用舊制在2023年5月併入綜合所得一起申報;如果持有時間在6年之內,則要課徵房地合一稅。

 

陳繼先指出,房屋在售出前是否為自用住宅、出租、提供營業使用與持有時間,都會影響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以及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資格,因此是否在該地設籍、設籍時間長短,也成為民眾在房屋買賣前應了解的節稅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