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遺產稅從1千元變成49萬…只因母「拋棄繼承」要全給兒女! 律師曝解決方法

丈夫去世後留下遺產2000萬給妻子和一個兒子,扣掉遺產稅扣除額後,丈夫的遺產淨額只剩1萬元,乘上遺產稅率10%後,應納遺產稅額只有1,000元。但是妻子覺得自己不需要遺產,想要把丈夫的遺產全部給兒子,於是選擇了拋棄繼承,殊不知妻子的配偶扣除額493萬元也因此無法使用,讓原本的1,000元遺產稅劇增成49.4萬。

不用拋棄繼承,其實你可以這麼做

 

遺產稅從只要1,000元變成高額的49萬多,癥結點就在媽媽辦理了「拋棄繼承」

 

其實想要將丈夫所有的遺產全部給兒女不是只有這一種辦法,另一種辦法既可以達成媽媽的目的,還可以避免遺產稅增加的問題,那就是透過「遺產分割協議」

 

「遺產分割協議」顧名思義就是所有繼承人都達成遺產分配的共識,而且彼此之間不論怎麼分割遺產,都不會被課贈與稅,既可以同時保有各項的遺產稅扣除額來降低應繳交的遺產稅之外,又可以達到分配遺產的目的。

 

所以妻子可以和兒子一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雙方協議內容為所有遺產由兒子繼承、妻子分毫不取,這樣的協議就可以保住妻子的遺產稅扣除額,維持原本的遺產稅額。

 

但是要注意喔!「遺產分割協議書」有效的3個關鍵:

 

1.不可生前預立:必須是被繼承人(丈夫)「畢業後」,由繼承人(妻子和兒子)共同完成,如果本案例生前就預立好,全部給兒子,母親完全不分,法官會認定無效。

 

2.大家同意才成立:在全體繼承人沒有爭議、意思都一致的情況下,只要透過繼承人間協議的方式進行,由全體繼承人都同意並且蓋章或簽名,這樣兒子就可以繼承丈夫全部的遺產了,也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

 

3. 避免含糊不清的內容:協議內容要具體,哪些遺產分給哪位繼承人、持分、數量都要寫清楚,避免破壞彼此親情,後續發生爭議。

 

另外提醒大家,如若要避免繼承人在簽訂協議後反悔、翻臉不認帳,最好能經過公證人的公證或認證比較好

 

 

a. 藉由公證人的公證程序,可以證明此份是經過全體繼承人都簽名或蓋章同意的「遺產分割協議書」。

b. 為了避免該給付金錢或特定動產的繼承人不履約,也可以在協議書上註明應受強制執行的記載,若有繼承人未依約給付,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省去冗長的訴訟過程。

碰到財富傳承都要特別留意,選擇最合適的方法、好好運用法律,同時避開可能會多繳稅的狀況,讓你省錢、省力、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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