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驗屋遇瑕疵 建商不認怎麼辦?內政部1招讓賣方負全責

不少首購族在買房時,都會想要一個漂亮新家,因此偏好買預售屋或新成屋,但在驗屋時發現瑕疵,該怎麼保障自己權利?近日有位網友表示,最近直接跟建商買下新成屋,但在驗屋時,發現廁所抽風機沒有吸力,排氣效能也不佳,但工務主任不認有問題,被強烈要求才列疏失找人複查,因此他上網求助,「如果無法改善該怎麼處理?」

 

 

該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發文表示,最近剛買下新房要驗屋,驗到廁所的抽風機時發現完全沒有吸力,把衛生紙放在抽風口也沒有動,但是抽風機是有運轉的,隨後用香氛噴霧測試抽風機排氣效能,但似乎也沒什麼作用。

 

沒想到在跟陪同驗屋的工務主任說明後,對方認為廁所抽風本來就不會像廚房抽油煙機這麼強,但原PO直言「也不能完全抽不動吧」,因此堅持將這一項列為缺失,而工務主任此時才勉為其難同意,承諾會找廠商來處理。

原PO猜測,可能是抽風機上的洞是假的,沒有真正連通到外面,導致吸力跟排氣出現問題,因此他發文求助,「如果無法改善,要怎麼處理呢?若是管道問題又要怎麼跟建商談呢?」

此篇求助文發布後,不少網友給出建議,「重點是有無洞排出,還是只是在天花板裡面,很多是裝來裝飾用的」、「檢查排風管有沒有折到,管子要順,然後出風口有風就還好」、「可能是風管沒開通,接假的」。

在買房驗屋時發現瑕疵時,該怎麼避免建商丟包不認?內政部表示,首要重點是確認定型化合約,應設定交屋保留款,金額為房地總價5%,且規定賣方應於交屋前完成修繕,賣方延遲利息為日息萬分之五。而房屋保固應從交屋日起算,並提供15年的結構保固,除能證明可歸責於買方或不可抗力因素外,賣方均應負責。

內政部透露,過去在查核時,曾發現業者擅自將「交屋前」的修繕義務,變更為「交屋後」的保固責任,及降低賣方遲延交屋利息數額為萬分之二,以減輕自身交屋及違約的責任。

另外,在「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部分,依規定,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超過部分,買方只找補2%為限;誤差若超過3%,不論是超過或不足,買方均得解除契約。

內政部最後提醒,民眾應拒絕建商以「個別磋商條款」規避契約責任,訂定對消費者不利的條文,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