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登記不動產的糾紛不少,常見於好心借名給家人、親戚、朋友買房借貸,實際使用和持有權在對方手上,一旦對方因經濟問題繳不出房貸,導致房屋被法拍,卻影響到自己的信用,成為無辜受害者。專家提醒,「借名登記」對雙方都有風險,尤其對當「人頭」(出名者)來說,一旦對方繳不出房貸或稅金,就需扛下所有房貸和稅金的風險;而對於買房卻登記在他人名下者(借名者),可能面臨房產遭對方變賣,或對方死亡,不動產被他人繼承等情況。
「借名登記」常見有夫妻、子女借名或親友合資買房,需要一個代表人作為房產登記名義人。示意圖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借名登記」常見有夫妻、子女借名或親友合資買房,需要一個代表人作為房產登記名義人,或是投資客為了避免貸款受限,影響資金周轉,因此借用「人頭」買房以取得較好的貸款條件,其中出資者稱為「借名者」;「出名者」為掛名的人。
但是這對雙方都有相當高的風險。以「出名者」來說,若對方無法償還房貸或房屋持有稅(地價稅、房屋稅),「出名者」因屬登記名義人與納稅義務人,就有可能被銀行和政府追繳貸款、稅費,「出名者」需扛下所有貸款和持有稅的風險。
市場上曾聽過「出名者」最慘的情況,是要面對巨額「房地合一稅」,因很多「出名者」的所有權狀、印章等,都在真正主人「借名者」手中,賣出房屋的錢也由真正主人經手。但是房地合一稅是針對登記名義人(即「出名者」)加以課稅,一旦房屋賣出,「出名者」可能面臨沒拿到錢,卻要負擔巨額房地合一稅的情況。更糟的是,很多「出名者」往往後知後覺,不知自己是名義上的納稅人,等到變成未申報案件,才知需補繳稅金,還得面臨罰款。
再以「借名者」來說,一旦「出名者」擅自處分房產、拒絕返還不動產,或不幸死亡,房產遭他人繼承,將面臨複雜的法律糾紛,若發生爭議,「借名者」必須提出資金、雙方協議、權狀等證據,證明為實際所有權人,若無法舉證,將有敗訴風險,因此建議民眾盡量少使用借名登記。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副理郎美囡表示,如果一起買房,持份建議按照出資比例分清楚,未來出售後才能避免爭執,借名買房要注意當自己真的要買房子時,因為名下已有房,無法申請首購優惠貸款,若借名登記的房子上還有貸款,也會影響自己買房的貸款條件,可能無法有高成數與低利率。(林佩萱/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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