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地政士聰明教3招,讓有錢爹「省心+省稅」

懂得「合法節稅」找門道,可以省下很多「冤枉錢」,政府的課稅法令白紙黑字寫在那裡,法律都有「解釋」與「迴旋」的空間,懂得這些「可以合法『鑽』的漏洞」就可以省下很多稅,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長鄭文在以他自己的經歷敘述一件房地產交易案件,讓屋主「省心、省稅」。
 
鄭文在娓娓道來,他說,中午的午休時間,對於有晨跑習慣的我,是補眠也是充電的好時機,短短的30分鐘,會讓我容光煥發,下午上班依然一尾活龍。偏偏這個時間電話響了,來電的某個有錢的老爸在台北市剛賣了一間約1億元的豪宅,繳納近百萬的土地增值稅,千方百計想把土地增值稅退回來,想在新北市再買3戶住宅給3個小孩,但是,買小孩名字不能重購退稅,買自己的名字,可以退稅,卻無法給小孩,非常猶豫。
 
鄭文在回憶當時情況說道,電話撥通吵醒午休時間的我,既想退稅,又想把財產平均移轉給3個小孩,問問我的意見,我先問問他自己的想法?他自認為可以繳納部分贈與稅,讓小孩置產,但是將無法辦理重購土地增值稅,不知如何是好?一番溝通,我知道他的想法,於是建議:
 
(1)以自己的名義買3間各約3000萬元的大樓,確認3戶土地現值大於台北市出售的土地現值,且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自用住宅的規定。
 
(2)承買後將3個小孩戶籍遷入,並且不能出租或營業使用,因為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可多戶合併計算,非一戶對一戶,購買的戶數是可以加總的。
 
(3)登記完成,辦理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完畢,去法院公證人處,辦理公證遺囑,將該分配3個小孩的繼承權,載明於遺囑中。
 
如此一來,土地增值稅也退稅了,想繳的贈與稅也省了,擔心小孩間可能的爭產也不會發生了。說完,電話另一頭的爸爸一直道謝,讓他魚與熊掌兼得,且不多花一毛錢……滿意的掛上電話。我幫他賺回土地增值稅,免除了贈與稅。
 
當然,明眼人一看後續還有遺產稅的節稅與規劃,俟5年重購退稅期滿後,仍可以「滾動式調整」二親等買賣事宜,所以,鄭文在說:「節稅的路--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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