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官員指出,國稅局目前各櫃台仍提供房地合一稅、遺贈稅等申報服務,若民眾出售2016年後取得房地與地上權,交易後30天內還是要臨櫃或採網路、郵遞方式申報房地合一稅,但如果是受疫情隔離治療者,申報期限可展延隔離治療結束後20天內。
因應國內疫情升溫,財政部近日宣布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至6月30日,各區國稅局也在5月17日~5月28日全面停止所得稅臨櫃申報業務。
不過官員指出,我國僅停止綜所稅、營所稅臨櫃申報,因該類申報人數眾多,比較容易有群聚感染風險,但其他稅目如遺贈稅、房地合一稅臨櫃申報仍不受影響。
近日我國確診人數增加,不少民眾因為與確診者有接觸或有類似症狀,必須暫時隔離採檢。財政部也公布函釋,針對受隔離者展延今年5月至7月各項稅捐申報繳納期限,只要在法定申報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在今年8月2日前皆可適用財政部函釋,即可延後30天申報。
至於隔離治療者,申報期限可展延至隔離治療後次日起20天內申報,但官員提醒,隔離者後續申報時必須檢附通知書、隔離通知書或檢疫通知書等證明,才能免受國稅局裁罰。
官員也舉例,A先生日前出售2018年購入的房地,於今年5月17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依照原訂時程必須在6月16日前完成申報房地合一稅,若A在申報前遭隔離,申報期限可展延30天至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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