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都市計畫內工業區土地分為特種工業區、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及零星工業區等4種分區,其中甲種工業區及乙種工業區除了供工廠與其必要附屬設施及工業發展有關設施使用以外,得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申請做為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使用,以活化土地之利用,其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面積不得超過該工業區總面積20%,苗栗縣府依規進行總量管制。
▲苗栗縣工業區總量管制情形報你知(資料圖片)
目前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之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除「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工一甲(東側)」(頭份尚順廣場所在區塊)申請面積已滿,其餘工業區尚有剩餘量可提出申請。
另為便利民眾查詢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總量,縣府刻正辦理「苗栗縣產業發展暨聯盟平台維運計畫」,規劃建置苗栗縣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總量管制專區網站,期以透過建置網站增加查詢方式,提升行政效率,讓民眾都能輕易地了解相關資訊,以符合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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