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離譜!租客在廚房充電 房東報警逼遷沒收押金

二名剛畢業的女生在台北市文山區租屋,以月租1.1萬餘元承租家庭式套房,與房東同住,房間有獨立電表,豈料上週她們因把藍芽音響放在廚房充電使用,引發房東不滿,報警告她們竊電,要求2人立刻退租,沒收其鑰匙與音響,並簽下「解約不退押金」和解書,導致她們搬走也拿不回一個月押金;對此,專家就指出,若租約沒有特別寫明,租客有公共區域的使用權,能不能用電,要視合約書有無註明,此案因二女簽下和解書,要拿回押金比較難,建議可走調解程序。

專家建議,簽約前最好能明訂公共區域的相關規範,並訂定帶有罰則的生活規約來保障雙方權益。資料照

專家建議,簽約前最好能明訂公共區域的相關規範,並訂定帶有罰則的生活規約來保障雙方權益。資料照

 

謝小姐向《蘋果新聞網》投訴,她與女友人在台北工作,上月15日相中文山區一間與房東同住的三房家庭式套房,並簽下2年的合約,月租金1萬1300元,房間有獨立電表。

 

上週2女在廚房煮東西時,將藍芽音響放在廚房充電放歌,不到20分鐘後,房東與就爆氣,表示不願意再承租給他們,要求隔天馬上搬走,否則就將告2人竊盜罪,甚至在還未解約的狀況下,直接拿走2人的房間鑰匙與音響。

謝小姐在10月中與友人以每月1萬1300元的租金,承租一間與房東同住的家庭式套房,租約簽了整整2年,但不到一個月就被趕出去。謝小姐提供

謝小姐在10月中與友人以每月1萬1300元的租金,承租一間與房東同住的家庭式套房,租約簽了整整2年,但不到一個月就被趕出去。謝小姐提供

 

由於平時2人在公共區域用電、煮飯、洗衣都沒問題,這次房東卻突然爆炸,不只拿走2人的鑰匙與音響,還寫下一張他們構成竊盜罪的字條,但當2人要求房東先告訴他們是違反哪一條合約才願意簽名時,只得到房東一句「你們不懂事」, 還報警,而警察來了之後,卻僅表示:「你們可以告他們民事沒錯,但他們也可以告你們刑事」,於是2位新鮮人就在現場氛圍之下,被迫簽下了「解約不退押金」的和解書,因此至今搬離也都還拿不到押金,讓才剛北上就面臨如此龐大壓力的2人身心狀態都受到嚴重影響。

 

謝小姐向記者秀出與房東的租約,而當中對於公共區域的相關規範,則僅有第十條提到「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由於藍芽音響並非危險物品,即便確實用到公共用電,也讓謝小姐覺得相當不合理,加上簽訂解約不退押金和解書時,2人也是迫於現場壓力才決定簽下,但中間有透過里長去與房東進行調解,只是押金至今仍未拿回來。

翻看謝小姐與房東簽訂的租約,當中對於公共區域的規範,僅有第十條提到「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謝小姐提供

翻看謝小姐與房東簽訂的租約,當中對於公共區域的規範,僅有第十條提到「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謝小姐提供

 

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指出,房東無法任意終止租約、強迫房客搬遷,就算房客有欠租或違法行為,也必須舉證,並走法律途徑,實務上幾乎都告不成,幾乎是確定會被檢察官駁回;至於押金退還的部分,由於謝小姐確實已經簽了合意不退押金的和解書,要再去上訴確實是會比較困難,但仍可以透過申請調解的方式,闡述當時其實不願意簽的狀況,來爭取自身權益。

房東若想在租約到期前趕走租客,除非租約上本來就有寫明得以隨時中止合約,否則需舉證房客有欠租、進行違法行為等事項才能構成。資料照

房東若想在租約到期前趕走租客,除非租約上本來就有寫明得以隨時中止合約,否則需舉證房客有欠租、進行違法行為等事項才能構成。資料照

 

曹筱筠也指出,有些房東確實會認為出租時租的只是房間,不願意提供任何公共區域用電,但是由於雙方同住一個屋簷下,要是不能使用,也得事先在租約寫下或進行說明,而不是直接告訴租客這樣是違法行為,「建議簽約時可以在房屋現況確認書上,把格局圖上所有公共區域可做的、不可做的事項都標記出來,甚至可以訂定一個搭配罰則的生活規約,這樣才較能保障雙方在同住時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