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你加蓋他分錢|頂樓加蓋16間套房 鄰居聯手要分8萬元月租

「6、7樓產權糾紛」、「小心受騙」,位於台中北區原子街巷子內的30年商業大樓「彩虹世紀大樓」,近期在2樓貼上兩張黃色看板,提醒有意購買的投資客;據了解,該大樓從5樓增建為7樓,違建部分隔成16間套房出租,月收租8萬,引發其他住戶不滿,協同管委會要求均分利益,第一手屋主不堪其擾,轉賣第二手後,住戶轉向新屋主追討租金,導致現任屋主決定放棄10%收益,再賣第三手,管委會遂張貼海報,提醒來看屋民眾「不要買,免得被騙。」

30年商業大樓「彩虹世紀大樓」,共5層樓,早年增建6、7樓出租,近期引起其他住戶不滿。陳恒芳攝

30年商業大樓「彩虹世紀大樓」,共5層樓,早年增建6、7樓出租,近期引起其他住戶不滿。陳恒芳攝

 

台灣舊市區放眼望去許多老舊房屋都有頂樓加蓋,這些增建部分多屬於早期的違建並隔套房出租,由於租屋市場供不應求加上租金便宜的關係,吸引不少民眾低價承租,很多人會誤以為屬於頂樓住戶所有,不過實務上卻未必,還時常引起爭議。

 

像是台中北區原子街巷內的7層商業大樓,有著KTV、賓館及PUB等業種混雜。5年前低樓層屋主投資購入,不滿5樓屋主長期把持增建出租利益,控訴應交還全體住戶。其中一名屋主鄭先生說:「光是6樓、7樓就隔出16間套房,以每間5000元計算,一個月就有8萬元,這筆錢應該屬於全體住戶的。」

6~7樓為16間分租套房,預估每月房租近8萬元,多為年邁長輩居住。王鈞生攝

6~7樓為16間分租套房,預估每月房租近8萬元,多為年邁長輩居住。王鈞生攝

 

不料今年卻出現意外插曲,前屋主不耐管委會百般要求,在協商過程中,私下將頂樓戶售出轉手給蕭姓及黃姓投資客,全棟屋主從3人變成4人。據實價揭露,該頂樓戶權狀坪數84.6坪,今年成交總價950萬元,換算每坪11萬元,符合在地行情,若不計5樓租金收入,光是6至7樓的增建收租,投報率就高達10%,相當驚人。

 

而原本管委會打算對頂樓住戶提告不當得利,今年卻因為屋主換人,只能轉向針對新屋主解決爭議,沒想到,新屋主受不了,寧願放棄高額報酬率,都要私下轉手,讓管委會開始緊張,鄭先生說:「就是因為再怕發生轉手事情,全部的談判都要再來一遍,我們才會貼上看板,也會對這部分直接提出『不當得利』告訴。」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奕平說:「以該案例來看,只要社區規約沒有特別記載『分管協議』,頂樓的共用部分,就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以管委會可以主張房租由全體共有人依比例分配,這點沒有問題。」

 

蔡奕平表示,頂樓買賣常會出現爭議,很大一部分來自違建及佔用,不過接手的新屋主本來就要看清楚社區規約,在屋況說明書上面亦有註明,所以說不知情不太可能。

 

房仲陳若嘉表示,一般買賣頂樓物件都會特別小心,一種狀況是社區規約都有明定、頂樓由頂樓住戶使用;另一種是無管委會,例如公寓產品,這時都會向買方特別強調「此處屬於違建,屬於全體共有人」,屋況說明書也會有類似標註,避免日後起爭議。(王鈞生/台中報導)

外觀看不出頂樓違建。陳恒芳攝

外觀看不出頂樓違建。陳恒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