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貓咪汪汪叫問:我是房東有租屋給房客開店營業,在房屋稅中產生的營業稅是房東該負擔的嗎?另外我們在簽約的合約當中有明訂營業稅由房客負擔,假如房客拒絕按照合約支付營業稅,請問房東該怎麼做才是呢? 安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律師易帥君答: 依《民法》第427條規定:「就租賃物應納之一切稅捐,由出租人負擔。」原則上在房屋稅中產生的營業稅,如無特別約定,應是由房東負擔。
但實務上法院判決認為《民法》第427條並非強制性規定,可以由契約雙方同意排除該條法律的適用,或是為相反的約定,改由房客支付。
因此租賃契約中如果有特別約定營業稅由房客負擔,租賃契約經雙方同意並簽署後,就是合法有效,並不會違反《民法》規定而無效,房東即可以依照租賃契約向房客請求營業稅費用。
如果房東在代繳交營業稅後,房客拒絕支付,房東可以依據租賃契約書約定,以民事訴訟方式,請求房客給付營業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