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內政部一個數據 民團、學者群起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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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施居住正義,不少人力挺囤房稅,然而內政部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囤房問題有限」,並聲稱4宅以上多屋者手中的空屋,僅占所有空屋的7%,認為提倡囤房稅的人士只是造成社會無謂對立。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表示,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失真,由於統計上並未進行「全國家庭總歸戶」,多屋者的認定基準並未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導致多屋者認定與空屋計算失真。

|資料未「全國家庭總歸戶」 計算失真

內政部日前發新聞稿指稱台灣「囤房問題有限」,並批評囤房稅的倡議者「僅依直覺想像恐造成錯誤推論,引發無謂對立與社會成本」,指4宅以上多屋者手中的空屋僅占所有空屋的7%。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廖庭輝昨(3)日在平台上發文回應內政部說法,認為內政部的統計資料失真,由於內政部在資料統計上並未進行「全國家庭總歸戶」,導致多屋者認定與空屋計算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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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內政部指台灣囤房問題有限,遭學者抨擊數據失真。

所謂的「全國家庭總歸戶」就持有房屋統計之意涵,其包含將「縣市房屋」持有資料統整為「全國房屋」持有資料的「全國歸戶」,以及將「個人的」房屋持有資料統整為「家戶房屋的」持有資料之「家庭歸戶」。 也就是說多屋者的認定基準會以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而非以個人為單位,計算該家庭在全國各縣市持有房屋之總數。

舉例來說,A名下在台北市與新北市各有一間房子,若沒有進行全國歸戶,那麼在資料的呈現上,就會被計算「持有一房」2次(因在台北市與新北市,某 A 都只有一間房子);假如A配偶和一個未成年小孩名下在也新北市各持有一間房子,若未進行家庭歸戶,那麼在數據資料呈現上,就會被計算為3個人在新北市「各持有一房」。

可從上述舉例來看,某A家戶實際上擁有4間房子,若一家3口一起住在其中一間,另外3間為低度使用住宅。但在內政部的統計中,那3間空屋分別為「一屋者」持有的空屋,而某A該家戶就不是4房以上多屋者。

|4房以上多屋者擁房數被嚴重低估

換句話說,內政部新聞稿所發佈的多屋者數據,只能詮釋為「在同一縣市」中持有4間房子以上的多屋者,而如果進行全國歸戶的話,實際上全國不分縣市持有4房以上房子的多屋者,所擁有的房子不是 47.7 萬、而是 176.9 萬,占房屋總數的 15.1%。若再針對持有房屋的家戶進行「歸戶」動作,把未成年小孩名下所持有的房屋,也正確納入持有多屋者的統計當中,那麼這數字還會再增加。

OURs都市改革組織最後結論,內政部做為母數的「4房以上多屋者擁房數(比例)」被嚴重低估,據此勾稽出來的「4房以上多屋者空屋數(比例)」可信度低,因此「囤房問題有限」有極大疑義。他們呼籲內政部應採「房屋持有(全國家庭歸戶)」與「低度使用(用電)住宅」兩組資料,重行勾稽計算,才會有更詳實的事實基礎。

|張金鶚:囤房稅也不是萬靈丹

而清大科管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也在臉書指出內政部數據有問題,囤房稅的目的不只是減少空屋問題(由於空屋界定不明確),還包括健全房市的價量發展、抑制投機炒作、稅賦公平合理負擔等目的。

可此次內政部將囤房稅與空屋混為一談,讓人易受混淆,且北市囤房稅實施後,實證研究,對防止投機炒作上,房市價量都有明顯變化,不能因為其他縣市未能積極推動,就說囤房稅無效。但張金鶚也呼籲,囤房稅也不是萬靈丹,逐漸提高土地持有成本,以符合稅賦公平合理負擔原則,才是應該積極推動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