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聞 » 旅宿業房屋稅 可申請減免

新冠肺炎疫情重創旅遊相關產業,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旅宿業者近來如果不堪來客數下滑,可以及早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按比例大幅減輕未使用樓層的房屋稅應納額數。

官員指出,以台中市為例,旅宿業者經營飯店或旅館,這類供旅客住宿用房屋,依規定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但如果因為疫情衝擊,旅館部分樓層停用,根本沒收客人,經查證屬實後,可以用整層樓為單位,在停用期間改依非營業用的稅率(2%)課徵房屋稅。

賦稅署官員指出,房屋稅是按月課徵,旅宿業者愈早申請變更使用情形,就可以愈早享受減免優惠,譬如3月初申請停用,就有機會從3月份或4月份開始降低稅率,具體日期認定要依地方政府而定,通常依15日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