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戶需預繳管理費?一名網友去年買了一間中古大樓,管委會有決議新住戶需先繳3萬元管理費,但每月仍然有管理費,原po認為相當不合理,問了管理員,對方卻說大樓都有這項規定且認為收費算便宜的,因此原po請教網友們建議。
一名網友在「批批踢實業坊」售屋版發文,他在去年買了一間26年的大樓,大樓管委會已決議,新住戶都需先繳3萬元管理費,且每月還是有管理費,原po也表示,前屋主為第一手,且沒欠繳過管理費,這讓他認為不合理且質疑這項規定已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9條衝突。
原po詢問管理員,但對方卻不以為意認為,很多大樓都有此項規定,且「收費3萬元算便宜的,有些還要收5萬」,令原po相當懊惱,因此他想詢問網友們,這是否已是許多大樓的常態規定。
許多網友認為不需繳3萬元管理費,「真的不用繳,去問他哪條法律規定的」、「是我一定不會繳,除非仲介有先說」、「不用繳,新屋時那一筆早就繳過」、「繳這個的目的是什麼?之後每月也都要繳,那這個也不算預付啊」。
不過,有網友有不同看法,「管委會有權決定這些的,但你可以不要買這大樓,或是自己選主委說服住戶改規定」、「如果是管委會公告的規定,住戶就應遵守,除非你不要住這裡」、「你先確定一下是管委會自行決議,還是區權會決議成為規約,若是後者則規範所有區分所有權人」。
有網友建議可以走法律途徑,但仍然需支付費用,「退一萬步,就算管委會敗訴,費用支應的也是管理費,還輸了其他住戶,也虧了自己的時間」。(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