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新制 各縣市所得限制與動產限額(製表︰記者黃欣柏)
預計7月上路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減輕民眾租屋負擔,蔡英文總統去年底曾宣示將擴大實施租屋補貼,內政部近日陸續預告相關草案,除了補助戶數加倍以外,所得限制也將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一.五倍放寬為二.五倍。以台北市為例,每人每月所得門檻將從二萬五五○八元大幅放寬至四萬二五一三元。新制預計今年七、八月上路。
北市所得門檻放寬至4.25萬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預告的「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與「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兩項草案,其中最大變革就是大幅放寬租屋補貼的所得標準,從現行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一.五倍放寬至二.五倍,讓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
此外,本次修法也一併放寬了動產限額,從目前比照低收入戶之標準,放寬為低收入戶的兩倍。以台北市為例,過去若存款、投資等動產每人每年超過十五萬元,就不符合申請補貼之資格,修法後將放寬至每人每年三十萬元。
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指出,今年起補貼戶數將從原先的六萬戶翻倍至十二萬戶,並刪除以往租屋處與戶籍地必須在同一縣市之限制。
以往租屋補貼的申請時間集中於每年的七、八月,民眾若錯過申請時間就必須等待一年,未來除了原本七、八月的申請時段外,年初也會開放申請。陳繼鳴指出,相關草案將預告至今年四月,如無意外,今年七、八月開放申請時就可適用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