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直轄市、縣市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出爐,內政部統計全國公告地價較2018年調降0.66%,全國公告土地現值則較2019年調升0.72%,相較上期及去年而言,仍維持平穩。
內政部表示,依規定每兩年必須重新規定地價,而地方政府調整時主要參考過去兩年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並綜合考量地方財政需求、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作最後決定。2020年全國公告地價扣除台中市大幅調降外,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為20.92%,與2018年的20.02%相當。
此外2020年公告地價台中市調降高達20.06%,據市府表示,是因多方考量各項因素審慎評議,同時兼顧地方施政需要、財政收入與人民稅賦負擔,導致這次公告地價降幅較為明顯。
內政部指出,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的參考,土地所有權人可參考2020年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於2020年1月2日至1月31日申報期間內,向各地地政機關申報地價,如果未申報,將以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經核定後申報地價將作為年度課徵地價稅計算依據。
公告土地現值部分,據內政部統計,2020年與2019年相比,各地方政府普遍隨當地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調整,以連江縣3.29%及桃園市2.12%調幅較大,其餘縣市均微幅變動,預計全國平均調升0.72%。
至於個別宗地公告土地現值方面,2020年全國最高價宗地與2019年相同,為台北市信義區台北101金融大樓,2020年公告土地現值每坪約達595萬元。
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分別為課徵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的參考依據,由地方政府依據市場買賣案例或收益實例價格查估,經召開說明會及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後,在1月1日公告,民眾可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網站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
內政部表示,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政來源,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調整,著重促進稅賦公平合理,也有助於財源挹注,以利地方政府統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