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期開始,許多學生考取外地大學,離開家鄉跑到外地讀書,幸運一點可以抽到便宜的學校宿舍,但如果沒抽到,房租就變成一筆不小的支出。南區國稅局提醒,學生在外租屋,只要每年是跟家人一起申報綜合所得稅,那麼家長也一樣享有節稅權利,每年最高可以列扣12萬元的房屋租金支出,扣除的部分不用計算綜所稅額。
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以選擇採標準扣除額申報,或採列舉扣除額申報。採列舉扣除額申報可列舉扣除醫藥費、房租、房貸、保險、災害損失等各種生活支出,其中房屋租金支出的部分,每個申報戶最高可以列報12萬元。
換句話說,只要每年房租支出超過12萬,再加上醫療、保險等零零總總支出,選擇列舉扣除額,比標準扣除額更划算,但是必須保留所有相關單據,才能在隔年5月報稅時順利提出。
綜合所得稅列報房租支出資料來源/採訪整理 製表╱程士華
南區國稅局表示,只要是納稅義務人、配偶或是同一申報戶中的受扶養直系親屬,在國內租屋自住使用,沒有額外的營業行為,這類租金都可以申報列舉扣除,學生們在外租屋,通常經濟尚未獨立,要靠家中親人們扶養,因此他們每年的房租,就可以成為家長報稅時節稅的管道。
官員也提醒,原則上申報列舉扣除時,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只能擇一列報扣除額,不過如果租屋、購屋的時間不同,就可以拆成二個時期在同一年度列報兩項不同扣除額。
想要享有房租節稅優惠,有兩種文件要提供給國稅局,第一是承租房屋的租賃契約書,第二是支付租金的付款證明影本,其中付款證明的種類很多,官員表示,要是拿不到房東親自簽收的收據,也可以透過ATM轉帳交易明細表、匯款證明、學校註冊的宿舍費收據等,將這些作為租金付款證明依據。
官員說,實務上很常看到,有些租屋族列報房租,國稅局卻難以受理,主要是因為沒有檢附相關單據,因為房東故意只收現金、拒開收據。提醒租屋族及家長們留意這類的房東,房東不提供證明,恐影響租屋者權益。
針對違法逃稅房東,官員表示,民眾需要準備房東姓名、住址、出租房屋座落地址、涉嫌漏稅年度及租賃契約書,向國稅局提供作為檢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