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服務報酬之計收」貼紙、「房仲業應提供之服務項目、
不動產買賣流程」海報及消費者買賣房屋須知與成屋買賣契約書應記載及
不得記載事項摺頁宣傳品,敬請 貴會轉發所屬會員,請 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房仲全聯榮字第103124號
說明: 一、為維持服務費上限6%之規定,全聯會自本(103)年度5月起將實施業者自律管理。
二、茲就相關項目之張貼及放置方式略述。
三、由於內政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自103年6 月份起定期或不定期加強
對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進行本項實施業務檢查及稽核,
請務必確實配合轉知及多加宣導。
四、分配、張貼及放置明細表。
檔案下載(全聯會103124函.pdf)
檔案下載(房仲業者服務項目及消費者應注意事項(海報).jpg)
檔案下載(服務報酬(圓形貼紙).jpg)
檔案下載(消費者買賣房屋須知(摺頁).pdf)
檔案下載(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摺頁)-01.jpg)
檔案下載(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摺頁)-0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