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 為杜絕非經紀業(俗稱中人)而從事不動產仲介行為者,苗栗縣政府將加強查核,持續裁罰

為杜絕非經紀業(俗稱中人)而從事不動產仲介行為者,苗栗縣政府將加強查核,持續裁罰

  • 資料來源:政府機關
  • 日期:2014/03/17
 
 
苗栗縣政府為保障民眾不動產交易安全,維護合法仲介業者權益,近期已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2條規定,陸續對非法經紀業(俗稱中人)開出新台幣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緩並禁止其營業;縣府呼籲非合法經紀業者或個人,不要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之居間仲介或代理行為、或刊登廣告(含網路上)、張貼廣告等,以免觸法被罰,或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