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土地銀行今(17)日將找八大行庫共商新青安防弊機制對策,對於如何找人頭戶,知情人士透露,各大行庫準備兵分四路,從土地謄本、借款人年月收入情況、還款來源及方式、是否透過第三人轉帳等態樣著手。
據各大行庫目前網羅態樣,查人頭戶有四種方式。第一,調查土地謄本,是否有限制產權移轉、限制次順位抵押權、限制信託這些註記,以及借款人是否之後有設籍;第二,借款人的年或月收入,是否和所購房屋總價不對稱,例如財資力根本不足以買得起該總價房屋。
第三,調查其還款來源及方式,若還款來源並非本身,或家人,就會列為可疑態樣;第四,透過第三人轉帳或借款人和其他還款來源所留下的通訊電話、電子信箱一致時,就列為可疑態樣。
在借款人的財資力評量,銀行主管指出,以借款1,000萬元、40年期為例,光是本金每月就要還2萬元,倘若加計利息,本息負擔約在2.3萬元左右,若以多數銀行認為每月所得還房貸的支出不宜超過七成來看,月收入該要有3.3萬元以上水準;而倘若買2,000萬房子,因新青安最高額度僅1,000萬元,因此,還要另搭配其他房貸,這時借款人的財資力就要更高,若所買房屋總價和財資力太不對稱,就會被懷疑。
至於防弊轉租當「包租公」,據透露,除了財政部上周表示要和八大行庫作政府資料勾稽外,不只國稅局,內政部也將助陣提供相關資料,由於承租戶現在都可向內政部申請租金補貼,且都得留下居住地址,該資料未來將和八大行庫勾稽,倘若該地址正好和八大行庫新青安貸款案其中的擔保品地址相符,就證明有事後轉租事實。
今日會議上,除上述兩大新防弊措施如何出擊,第三大重點就是未來新青安貸款戶所簽下的「切結書」如何定版。行庫主管指出,具結至少二大事項,一是絕非人頭戶,二是絕對沒有轉租,違反這二大事項,行庫將祭出「處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