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2 14:10文/記者林耀文
中南部農地「種電」蔚為風行,若符合相關容許使用及法令規定,且持續作農業使用,農地設置綠能設施仍可適用課徵田賦。
近來政府積極推動綠能與淨零政策,造成中南部農地「種電」蔚為風行,但也有不少農地的地主擔心,農地種電是否會面臨高額稅負?稅務專家指出,若符合相關容許使用及法令規定,且持續作農業使用,農地設置綠能設施仍可適用課徵田賦。
國稅局表示,農業用地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取得合法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文件,並經能源主管機關依能源相關法令同意備查,且持續作農業使用,仍可適用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稅務專家指出,所謂「農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農地及農用」,才可以課徵田賦。農地上若設置再生能源設施且在太陽能板設施底下仍有種植作物等農業經營使用,不影響設施內動植物生長,符合前述規定者,始有課徵田賦之適用。另綠能設施設置在養殖用地上,作漁電共生,結合農業經營,亦可課徵田賦。
但是,地方稅務局也提醒民眾,若綠能設施直接架設在地面,非與農業設施結合,因非作農業使用,該部分面積則要課徵地價稅;又如果土地已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因已非屬農業用地,也要改課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