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網
生活中心/李汶臻報導
付房租就像是在幫人還房貸,如今政府推出新青安貸款等一系列利多政策,讓不少年輕首購族萌生貸款買房的想法。日前一對台南情侶打算合資買房,但「爬文」後卻看到不少情侶共同買房的缺點,讓兩人有些擔憂;兩人在衡量利弊得失之後,採用「共同登記」的方式來保障雙方權益;不過就有內行人表示,情侶買房登記2人不一定好,同時也提供了「最佳登記法」,不過卻遭過來人打臉。
近日有一名台南網友在Dcard上以「情侶買房 產權問題」為題發文表示,「由於台積電的房價抬升威力,讓我們下定決心要先買房」,原PO提到,她和男友目前是想買預售屋、採共同登記,會在交屋前登記結婚。在房產登記方式上,「產權登記(含頭期和房貸)、預告登記:女方持分1/3、男方:2/3」;至於房貸部分,目前規劃以男生的名義貸款,由女方當保人,女方每月轉一半的房貸給男方。原PO還補充表示:「我跟男友都是公職,不知道這樣銀行房貸會不會比較寬鬆?可以正常談到貸款8成、5年寬限期、貸30年」。
從貼文可見,兩人採用了大部分情侶間共同買房是用到的「共同登記」,以保障雙方的權益,原PO透露自己的真實想法,她認為不管是分手或是未來離婚,都有一方想賣、一方不賣的問題,「共同持有比較有保障」。
貼文一出,掀起一票網友對於「情侶共同買房話題」的討論,其中就有內行人表示,情侶買房登記2人的「壞處」可能多於好處;除了原PO提到的「將同時用掉兩個人的首購資格」以及「未來要贈與給某方時會有稅務損失」外,還包括「1.用掉雙方的土地增值優惠稅率;2.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需個別申請;3.房子的所有處分管理都要兩人同意或是未來要贈與給某方時會有稅務損失」等缺點,甚至有人表示,最佳方法應該是「把預算拆成一人一間」。
不過就有過來人打臉上述作法:「不推情侶一起買房,已經看過好幾對悲慘的案例」、「建議情侶不要一起買房,結婚再買,不然後續問題很多」,甚至還有網友提醒原PO「不要隨便當人家的保人…萬一分手,房子別人的但債務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