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天鐘
年輕人買不起房,檢舉打房有效嗎?為打擊不動產違規銷售及炒作,《平均地權條例》新法自2023年7月上路,增加「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至2023年12月底為止,縣市政府共受理民眾檢舉案件95件,其中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並有5件符合規定,預計可發給檢舉獎金93萬元。
林右昌進一步指出,新制上路半年內,縣市政府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除了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而不受理外,共有60件立案進行調查;目前經查證有22件未違規、21件確有違規,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尚在調查處理中。
至於18件已裁罰案件,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
林右昌說明,檢舉人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時,必需具名並配合提供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以利後續進行調查,若經查證違規屬實者,縣市政府將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1,000萬元的檢舉奬金,依檢舉獎金制度規定,可發給獎金的不動產違規案件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等4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