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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糾紛! 家具堆路邊成「垃圾山」 擺放超過三週

華視

新竹縣 / 莊明憲 張權 報導

新竹縣新豐鄉松林國小附近,日前出現垃圾山!紙箱、床墊、冰箱堆積一字排開延綿60公尺,擺放超過三週,民眾不堪其擾,但環保局卻無法清除,原來物品堆放來自租屋糾紛,租約到期後房東將房子賣出,但房客不肯搬離,新屋主才請搬家公司將物品棄置外頭,但行為已經違法,警方日前通知相關人員到案,希望能盡快將垃圾山移除。

天色昏暗,一群人在貨車旁忙著卸貨,將紙箱放在路旁堆好堆滿,直到隔天早上,都還有人用推車搬運大量雜物,還有工人把物品扛上肩,帶來放置馬路旁塞滿雜物,而這些物品一堆就是3個禮拜,附近民眾說:「滿誇張的啊,已經擺在這邊大概有兩三個禮拜了,影響交通觀瞻。」

附近民眾不堪其擾,紙箱、衣櫃甚至還有床墊、冰箱,全都靠在圍欄上一字排開長達60公尺,堆積成誇張的垃圾山,位置就在新竹縣新豐鄉松林國小附近保愛路及文林街。

據了解,原本租客與房東租約到期,房東將屋子交易出去後租客不肯搬離,新屋主見狀就請搬家公司將物品搬出去,新竹環保局則表示,這堆雜物屬於私人財產,沒有經過房客同意,沒辦法以廢棄物清除,律師余韋德說:「雖然屋主是從他人那邊買賣房屋,房客的租約與他並沒有直接的關聯,但是為了避免產生民法上,所謂「買賣不破租賃」的問題,還是建議屋主事後提起返還房屋的訴訟,避免產生相關爭議。」

因為買賣不破租賃,房屋易主租賃還在,新屋主要先到法院提起訴訟,新竹縣警新湖分局山崎派出所副所長徐銘聰說:「現場堆放大量廢紙箱廢家具廢冰箱等物品,經環保局認定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本所已將相關人員通知到案說明。」

 

現場堆放大量廢紙箱廢家具廢冰箱等物品,經環保局認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本所已將相關人員通知到案說明,律師建議租約到期,應透過法院訴訟透過強制執行,請搬家公司搬除較沒有爭議,如今私人租屋糾紛演變成公共問題,相關單位出手請人到案說明,希望盡快將現場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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