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記者朱語蕎】
▲二親等不動產移轉,不同狀況有不同的選擇方式。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二親等不動產移轉總是如履薄冰,不知該選擇買賣還是贈與,抑或是之後再繼承好?專家表示,個案移轉的條件不同,沒有最好的方式,只能個案研究,達到節稅的效果。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2016年施行房地合一稅後,受贈與的不動產,取得成本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未來再出售時,會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所以,類似的跨年贈與案件相對減少,改以主張買賣的方式辦理過戶不動產給子女。
他提到有名個案的爸爸想將房屋過戶給30歲的兒子,經查詢市價約12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約350萬元,如果利用跨年贈與給兒子,2023年12月31日贈與244萬元,2024年1月2日贈與106萬元,這個房屋就可以順利登記到兒子名下。
但缺點是未來兒子若以市價1200萬元出售,將有850萬元的獲利被課徵房地合一稅(1200萬元-350萬元=850萬元),即使自用6年再出售,享受400萬元免稅額,10%優惠稅率,仍然要繳納45萬元房地合一稅,即1200萬元-350外萬元-400萬元=450萬元,也是不小的負擔。
鄭文在表示,兩父子協議將這間房屋以1220萬元成交,其中2成自備款244萬元,8成銀行貸款976萬元,244萬元剛好是贈與稅的免稅額,可以主張免除債務,也就是兒子不需要付款給爸爸,至於976萬元直接向銀行申請貸款,核准後直接撥款給爸爸,銀行的撥款金流、貸款契約書檢附到國稅局認定,所有的買賣流程就水到渠成,圓滿完成。
不過,兒子對於銀行貸款核准的976萬元,必須要有償還能力,不然會被國稅局否準,是辦理時必須注意的重點。
鄭文在說,買賣取得價格1220萬元,未來以1200萬元出售,因為沒有獲利,即使2年內出售該房屋以45%課房地合一稅,因為獲利是0元,所以房地合一稅也就是0元。
▲(鄭文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