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家有惡鄰除了影響生活品質,還會有什麼狀況呢?一名謝姓房仲向《三立新聞網》分享,「運氣好的話,賣房子時容易被砍價,運氣不好,可能買家就會直接跑掉,只能說惡鄰居比『嫌惡設施』還可怕!」
謝姓房仲表示,「內政部對於『嫌惡設施』有基本定義,如房屋周邊有加油站、宮廟、高壓電塔等,都必須告知買家,通常也會變成被砍價的理由;但如果是惡鄰居,雖然不在定義範圍內,但買家通常得知後,就會直接跑掉,根本也不想買了!」
他分享二個經驗如下:
一、亂指凶宅的瘋鄰居
有一次銷售一間屋況良好,價格實惠的一樓公寓,但奇怪的是,每次買家看完都很滿意,後來卻又都沒有下文,一次帶看朋友介紹的客戶,看完後他也很滿意,但事後卻問我「那間是凶宅?」
一問之下,才知道鄰棟的某租房鄰居,在買家看完屋後,會追上去,告訴買家那是凶宅,事實上,那一區確實有一戶凶宅,事發經過也跟那名租客所說一樣,但關鍵是,根本不是出售的那間房屋,而是他們自己那一棟的一樓,瘋鄰居亂講話,導致買家幾乎都跑光了,後來是屋主直接去按鈴警告他,如果再亂講話,就報警並提告處理,後來才順利售出。
二、恐怖里長的資收站
一次銷售某華廈頂樓,該戶其實同業已經賣了很多年,都因為開價過高,導致無法售出,後來屋主找上謝姓房仲,並表明願意降低開價,後來也吸引了不少買家看屋,不過,每一個看完房屋的人,最終也都沒下文。
後來才知道,原來樓下一樓是里長辦公室,里長直接在那邊設置黃金資收站,平均一~二周就一次,而且還侵用社區大門作為資收站地點,阻礙出入,由於里長很「鴨霸」,導致許多鄰居敢怒不敢言,所以買家知道後,就紛紛打退堂鼓。後來是同業將房屋售出,是否有因此降價就不得而知了。
元宏不動產加值服務平台研究總監陳傑鳴表示,目前常見的惡鄰可大致分為造成「有形妨礙」與「無形妨礙」等兩種惡鄰。「有形妨礙」或許有解,若蒐證齊全,就可依法提告;「無形妨礙」如造謠等,舉證就相對困難,相當麻煩
有形妨礙
如占用公共空間堆積垃圾、資源回收,或是產生噪音震動等,在屢勸不聽下,住戶可向地區政府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的「惡鄰條款」加以檢舉,再經由相關單位來裁罰。
如果情節重大,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在其他住戶同意超過法定比例下,可由管委會代表提告,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永久解決擾鄰問題。
不過,如果住戶僅在自家堆積物品,沒有任何棄置、排放汙染物、產生惡臭或是發聲喧囂、震動或是妨礙鄰居出入等問題,就會比較無法可管了。
無形妨礙
如鄰居造謠鬧鬼、凶宅,嚇跑看屋客,影響屋主售屋等。對於這類惡鄰,雖造謠者可能觸犯刑法310條第一項「損害他人名譽」及刑法313條「損害他人信用」之規定,但興訟曠日廢時,且舉證不易,建議只能盡量溝通,降低謠言繼續出現的機會。
最後,陳傑鳴建議,購屋前,想要了解周邊情況,最好盡量在不同時段進行觀察,並多向周邊店家、鄰居打聽,如最常有婆婆媽媽話家常的早餐店,就是打聽消息的好地方,當然,如果里長夠正派,也是可以詢問的地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