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修法》房東福音!政院拍板 公益出租人不追稅
文/陳曼羚
行政院會5日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依據,並放寬政府住宅扶助政策的弱勢資格及公益出租人認定。
公益出租人資料 不得用來查稅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政府給予每屋每月最高1.5萬元綜所稅免稅額,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住稅率的優惠,2022年總計有34.2萬戶受惠。有鑑於部分房東擔心成為公益出租人後被查稅,致房客無法申請租補,這次修法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為查稅依據,消除房東被查稅的疑慮,盼更多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
家有2名未成年子女 可享住宅協助
同時,為擴大照顧育兒家庭,修法放寬政府住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從原本須育有 3 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規定調整成2名,擴大政府扶持範圍。
租給社福 房東也算公益出租人
此外,修法也增訂房東若將房屋出租給社會福利團體,再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也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
內政部指出,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各黨團說明溝通,盼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房東可放心出租、房客能安心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