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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草案出爐 獎勵自住稅率1%

2023-09-18 21:02

財政部指出,參考現行已實施囤房稅縣市,除台北市寬限期1.5年外,其餘大多訂為三年,財政部採從嚴訂定為兩年。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陳秋雲攝影

 

財政部指出,參考現行已實施囤房稅縣市,除台北市寬限期1.5年外,其餘大多訂為三年,財政部採從嚴訂定為兩年。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陳秋雲攝影

 

低價自住房屋的稅率可望從1.2%降至1%!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修正條例18日預告完成,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外界主要針對自住須設籍、建商餘屋差別稅率、出租誠實申報租金享較低稅率等3大面向有意見,財政部將通盤評估,最快本週送行政院。

 

低價自住房屋稅1%

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財政部推出的優先法案中,最受矚目者為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財政部官員表示,修正重點包括,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排除豪宅),將享有房屋稅1.2%降至1%的優惠。

財政部官員補充說明,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2戶、3戶,雖屬自住範圍,適用稅率仍為現行的自住稅率1.2%。

 

戶籍登記有爭議

財政部還指出,房屋要適用自住稅率,除現行規定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實際居住,修法後將增訂「應辦竣戶籍登記」,但在預告期間確實有民眾反映,不應以戶籍遷入為考量。不過,也有民眾在「眾開講平台」發表意見說:「一個人就只能設一個地方的戶籍,所以用戶籍認定,我覺得是公平的」。

官員表示,「非自住」房屋方面,除囤房稅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

 

出租申報採低稅率

其中,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當地租金標準者,將適用相對較低的稅率1.5%至2.4%,鼓勵釋出空置房屋,增加租賃市場供給,財政部官員指出,有民眾認為,房東的租金收入已可減扣所得(扣除43%必要費用),不應再享有較低房屋稅率。

此外,財政部官員表示,建商餘屋持有年限2年內(合理銷售期間),差別稅率為2%至3.6%,超過2年將落在2%至4.8%,有建商反映,起造人是房屋供給者,並非購入囤積,應課徵單一稅率。財政部官員指出,草案18日預告完成,將儘速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最快本周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