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昨製作圖表說明,囤房稅2.0可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新竹市稅率將從1.2%降為1%,預估7萬戶受惠。
圖/竹市府提供
行政院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方案,中央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明年7月起實施,2025年5月開徵適用,一定金額以下單一自用住宅稅率從1.2%調降至1%,新竹市預估有7萬戶受惠,每戶約可省下800元。桃園市則尚無法得知法令調整後的受惠戶數。
財政部預告修正草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3大修正重點,將縣市歸戶修正為全國歸戶,非自住住家用法定稅率從1.5%至3.6%調升到2%至4.8%,地方政府「可」訂定差別稅率修正為「必須」訂定差別稅率。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供自住稅率降至1%,原自住條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應「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
竹市府稅務局指出,今年房屋稅開徵約20萬戶,經統計,在新竹市擁有1房,且為全國單一自住有近6萬9000戶,占了開徵戶數的三分之一,目前自住稅率1.2%,依囤房稅2.0草案,全國單一自住稅率降為1%,屆時民眾將迎來減少6分之1稅款,受惠的7萬戶平均每戶約可省下800元。
稅務局進而分析,今年新竹市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分布情形,現值在100萬元以下有6萬834戶,占88.2%比例最高;100萬至300萬有7873戶,占11.5%;300萬以上有204戶,僅占0.3%,草案立法通過實施後,新竹市也會訂定全國單一自住高價房屋排除條件,在一定金額以上房屋現值予以排除適用1%,維持1.2%稅率。
稅務局指出,新竹市去年7月1日起實施囤房稅,依持有新竹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按差別稅率課徵,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3.6%,今年首度開徵囤房稅,並輔導近2000戶改適用自住優惠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稅局長姚世昌表示,桃園目前自住房屋約近80萬戶,但因無法得知桃園市納稅人在全國房屋的持有狀況,加上中央修法內容尚未確定,無法確切評估是否影響稅收增減;屆時2.0版若修法通過,桃園將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再研議是否調整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
桃園市議會去年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持有6戶以上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調高到3.6%,修正案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市庫約增1.3億稅收,且桃園非自住房屋戶數下降逾6700戶,顯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