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路的房地合一稅1.0,採實價課稅制;但2021年7月上路的房地合一稅2.0,改採新制查稅,中小型建商叫苦連天、直喊被國稅局追殺!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私下調查,旗下1,200多家建商會員中,至少3成會員被國稅局查稅,甚至有小建商被迫變賣資產補重稅,紛紛向公會與立委陳情。
該公會7日出面召開座談會,數百名會員建商到場聆聽,面對到場的國稅局官員砲聲隆隆。現場有建商質疑,國稅局全面大查稅,不符合比例原則。
大台中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王至亮指出,過去中小型建商報稅,若未能提供帳證查核,通常是依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1條規定,可按「同業利潤標準」核定稅率。
不過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國稅局要求建商必須提供各種證明所得額的帳簿、文據,若無法提供完整帳證,就不得依照過去「同業利潤標準」核定稅率,得改採「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成本,此舉無疑是將建商的「成本極小化、獲利極大化!」
王至亮說,建築業有別於其他行業,一個建案從興建到完工移轉耗時多年,卻因房地合一稅2.0新法上路,突然要求建商轉換報稅方式,必須依照憑證核實認列,不僅補稅上出問題,甚至還可能被罰款,痛批政府「掃光中小型建商,對不動產市場並無實質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