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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安房貸「可用租金換價差」?破解房仲、建商話術 財政部對行庫下令:民眾申辦時必提醒3點

林依榕整理

8月1日正式上路的新青安貸款,近期傳出有房仲、建商以「租金賺價差」的行銷話術,勸誘小資族購屋來增加業績,讓政府原本想替民眾降低買房壓力的一番美意變調;對此,財政部發聲強調,民眾購屋千萬別被業者誤導,同時對八大行庫下令,必須對申辦新青安貸款的民眾提醒3重點。

為健全房市並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自住,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新青安貸款)8月正式上路,向公股行庫申請青安貸款者,除了可獲得政府額外提供3年1.5碼的利息補貼、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寛限期也延長至5年,降低民眾每月償還貸款金額及減輕貸款初期還本壓力,以積極協助減輕民眾購屋自住之資金負擔。

▲圖片來源:取自陳建仁臉書

不過政府這樣的美意,如今卻淪為房仲、建商的炒房工具。據《聯合報》報導,有不肖業者利用「以租金換價差」行銷話術,稱新青安貸款戶在5年寬限期內不用還本、只須繳交每個月逾1萬元利息,算下來相當於房屋的月租金,藉此鼓勵財力有限、還本付息都壓力不小的小資族購屋。

財政部8/21發聲明強調,青安貸款適用對象係「成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者」,民眾申貸時,公股銀行均會審核其資格條件、信用狀況及收支負擔等財務能力予以核貸,以確實符合購屋自住之政策協助目的。

就媒體所載,少數業者「用租金換價差」之行銷話術,為避免加重購屋民眾資金負擔,財政部業督請公股銀行妥慎提醒民眾「購屋貸款資金龐大,且不動產轉讓流動性低,須謹慎決策」、「審慎評估本身財務能力及金融市場波動風險」、「在可負擔之範圍內選擇適合標的」。

 

財政部聲明的重點中,不斷強調千萬別被「以租金換價差」行銷話術勸誘,雖然新青安貸款有5年的寬限期,但是若沒有評估自身財務狀況,一旦超出預算貿然買高價房,5年寬限期一到,將會被「連本帶利」還款壓力壓得喘不過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