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是基本人權,台灣逐漸走向高房價低收入的社會現況,「居住不正義」已成為許多人心中的痛。為此,內政部積極推動多元居住政策,今年推出的「租金補貼2.0專案」,因應《民法》下修成年人為18歲,將申請年齡降為18歲起,大幅降低申請難度,是歷來最容易申請的補貼專案。七月好宅報報教你如何線上申請,並找來多位租屋民眾與房東分享經驗,讓你第一次申請租金補貼就上手。
【文/Angela】為避免房東成為阻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的最後一根稻草,「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版」除持續提供賦稅優惠配套誘因,同步祭出毋須提供房東個人資料的排除條款,盼將政策美意真正落實在需要者身上。對此,國內包租代管龍頭兆基屋管認為,房東只要有租賃事實就該繳稅,加上住宅租賃契約被納入《消保法》,黑心房東只是個案,不該因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實務上超過9成房東皆能理解且配合,何況若因此漲租轉嫁租客,市場也未必會買單。
健全租屋市場發展、保障弱勢租屋者權益,必須全民共同付諸行動,才能共創雙贏。7月3日上路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2.0版,除放寬房客申請門檻與加碼條件,針對房東部分,維持申請房客不需要提供房東的身分證資料,且申請通過後,房東自動享有公益出租人的稅負優惠權益方案。
事實上,政府為鼓勵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提供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優惠、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以及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萬元免稅優惠,超過部分的43%可提列成本抵扣,其餘才要課稅等3大稅負優惠配套。
除此之外,房客申請租屋補貼,最令房東聞之色變的「追稅」問題,政府也提出解套辦法。根據《住宅法》第23條規定,住宅所有權人依第二項規定所簽訂之租賃契約資料,除作為同項租稅減免使用外,不得作為查核該住宅所有權人租賃之所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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