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房市觀察員 / Sam(地產秘密客版主)
眾所矚目的「平均地權條例」即將在7月1日正式實施,先馬上幫大家重點整理一下,這次的主要內容有五大項,分別是: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和解約申報登錄,不過到底哪一些內容跟我們一般購屋客比較有關係,又有哪幾條應該要特別注意呢?
首先,這次的《平均地權條例》最被關注的當然就是預售屋、新建成屋的限制換約轉售,畢竟隨著房價越來越高,頭期款準備不易,民眾購買預售屋的比例也是逐年增加。對比過去政府調控房市的手段,主要以稅金徵收為主、緊縮放款為輔,這可是史上第一次端出「限賣令」,未來購買預售屋想要轉手可是必須符合條件,否則一律只能走解約,乖乖認賠違約金。
那麼先來看看哪幾種情況是可以將預售屋轉手的呢?可以分為「不需申請即可轉售」和「審查後可轉售」兩種。「不需申請即可轉售」主要是夫妻、直系血親、二親等內的移轉,或是買方死亡、私法人合併或解散清算財產歸屬。
另外有六種情況可以在「審查後轉售」,分別是非自願失業超過6個月、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或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或特定病症須6個月以上全日照顧。不過以上六種情況每2年只能換約1戶,所以如果真的是地獄倒楣鬼,在兩年內發生兩次上述狀況的話,那第二次也是無法透過審查轉售的。
這條禁售令看似雖嚴格,不過按照過往各種打房政策的慣例,可以預料的到向來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民間早就提出暗黑破解法。在「不需申請即可轉售」的內容中,只要是夫妻、直系血親,都可以直接移轉,所以未來是不是會因此出現假結婚、真賣房或是假收養、真賣房的情況,有待後續觀察。
除了禁售令,還有一條頗吸引人的檢舉獎金制度,檢舉獎金為實收罰鍰的30%,每案獎金不超過1000萬元,這可是一筆大數目。不過為了避免同業之間的濫用,檢舉是「實名制」的,而且必須檢附證據,也讓不少業界人士笑說:「小心有錢賺沒命花,想當檢舉達人賺獎金,罩子還得放亮點。」
最後,如果是房地產的相關從業人員,務必留意「重罰炒作行為」,由於條文內容並不明確,加上新法上路上極有可能會挑出案例殺雞儆猴,短時間內還想搞飢餓行銷的話,那根本是赤裸裸的挑釁,業力引爆機率大增,不能不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