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子法將於7月1日上路,房市即將迎來變革,包括產、官、學、研等各種專家,都有許多評論可供參考,不過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認為,有關修法的各種解讀,唯獨少了買方的看法,自己接觸市場多年,發現買方大致分成4種觀點類型,而且角度耐人尋味,其中以自住首購族的影響最大。
陸敬民提到,買方看待《平均地權條例》的角度,可以分成4種類型,分別是以自住為目的的首購族、換屋族,還有以投資置產為目的對象,包括長期持有的包租公、短中期出場的投資客,各自也有不同盤算。
首先是自住型的換屋族,根據陸敬民說法,換屋目的未必是舊換新或小換大,有些人想從舊透天換到新大樓,例如準退休族常見在同區買第二間房子,但舊房子未必會賣掉,兩邊住也很常見,也有些人等到預售屋交屋,才會賣掉舊房或出租,這類族群因為有實質「住的需求」,通常希望房價合理一點。
陸敬民強調,這種換屋族,不管預售屋能不能換約,買了就是要自用,因此《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上路後,對他們的購屋決策不會有影響,但房價上漲能抑制當然最好,畢竟從客觀能力來看,無法負擔新成屋才會選預售屋。
第二類是自住型的首購族,這類族群有迫切的居住需求,對他們來說預售屋能愈快交屋愈好,否則就得繼續付租金,但這類族群不是死忠的自住客,希望保有預售屋換約的彈性,有賺頭時隨時變身投資客,因此7月開始禁止預售屋換約,這類族群就不會買純預售產品,而是改買未來半年或1年可交屋的物件。
陸敬民分析,第三種買方就是長期置產出租的包租公,雖然是以交屋後出租為前提,但也是投資客的一種,唯獨持有時間不同,這類族群算得最精,屬於「我全部都要」的類型,不論出租的年報酬率、各種資金槓桿、寬限期等操作工具和手法,全部都想得到,因此即便7月子法上路後,對他們而言怎麼做到「資金投入愈少愈好」才是最重要的,追求的產品一定是「低首付」、「優付(工程零付款)」、「低總價」,交屋後還有寬限期可用,報酬率就會進一步提高,鎖定的產品則是雙套房物件。
他接著說,短中期的投資客在7月預售屋開始禁止換約,將會變成交屋2年就賣的人,藉此避開45%的高稅率期間,這類族群沒有租金報酬率的需求,更重視前期的資金槓桿及時間利差,通常會找極低總價的2房1衛產品,或是具有景觀、採光、地段佳的3房2衛產品,未來脫手相對容易。
總結上述分析,陸敬民認為《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上路後,最沒影響的是自住換屋族,影響大的是自住首購族,長期置產投資的包租公會更挑具有租金報酬率的物件,至於短中期投資客要搶時間紅利,開始會找極低總價、好脫手的小宅,這是新法可能的主要影響。
不過他強調,即使房市出現變動,房價仍是鐵板一塊,因為已經開賣、頭洗一半的建商不能得罪已購客,沒人敢賣一半開始跳樓大拍賣,因此期待7月後預售價格大跌的民眾,極可能會感到失望,尤其通膨及國內儲蓄率居高不下,預期只有局部房價超漲的區域回跌,但現象不會是下跌的訊號,只是一個波段上下微幅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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