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6日出爐最新房貸補貼方案,家戶一年所得在120萬以下、且是自用住宅、名下僅1房及貸款在一定額度以下者,即可獲一次性的3萬元補助。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資深經理徐佳馨1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一般民眾恐有看得到吃不到的疑慮,且整個政策了無新意,頗讓人失望。
徐佳馨提到,從北市《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來看,110年家戶所得合計於120萬元以內,原始核貸金額部分則分為2塊,一塊為高房價的台北市,為850萬元(總價約1200萬元)以下,其他縣市則是700萬元(總價約1000萬元)以下。
但根據聯徵中心統計,徐佳馨分析,台灣有四分之一房貸戶貸款超過千萬,加上120萬家庭收入的標準,「按此標準想申請者眾,實質受益者應集中在中南部或是早期購買者。」
另針對發給標準與金額和相關認定,徐佳馨認為也缺乏合理性,以內政部本次核定標準,三萬元約莫是10個月左右的利息,「究竟為何是一次三萬而不是補五萬?計算方式哪邊來?為何為家庭收入120萬元以下,這標準制定讓人覺得相當奧妙。」她強調,貸款補貼內政部和財政部長期以來就已經有固定優惠房貸,額外的疫後補貼和大家很想看到的公積金都最後都付之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