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房子也賣了自己30年的自由?因為房貸一背就是30年!
財經專家阿格力認為,若是買房是「第一間房」、「自住」需求的前提下,其實買房就變屋奴是假議題,因為即便「不買房」,活超過30年以上還不是都要「租房」!
阿格力在YouTube頻道《阿格力博識》提出他的看法:
前提:自住需求、沒有自己的房子、第一間房
會不會變成30年的屋奴?30年的壓力很大,會當房奴怎麼辦?其實...「不怎麼辦」!難道不買房,就不用租房嗎?所以30年房貸要被綁30年很久,其實就是一個假議題;租房子看似沒有被綁住,可是活超過30年還是要租房子呀。
阿格力用自身舉例:
自己居住的板橋兩房,還沒有賣掉,如果用租的,租金需要3萬多元;但假設用買的綁房貸30年,利息一個月大約1萬多元而已,一來一往會差蠻多的!(下表)
寬限期限還款 |
11,083 元/月 |
寬限期後還款 |
36,754 元/月 |
資料來源:樂居
現在的房貸跟租金,其實每個月差不了太多!所以沒有工作拿不出錢來,屋主也不會租房給你。
況且,買房貸款30年,假設繳不出來,至少還是可以申請「寬限期」!
萬一突然失業
與銀行協商申請寬限期,減少短租壓力
假使真的突然沒了工作,或要工作轉換階段,那就跟銀行申請,付一些手續費,轉換申請3年的寬限期;你如果是認真工作的人,不會3年內都找不到工作。
還是繳不起?
別忘了,房子是可以「再賣出」的...
房子它是可以賣的,不要覺得買了就不能賣,那當然會覺得壓力很大,畢竟人生中總有工作會轉變!而且在台灣房地產通常「易漲難跌」,進退兩相宜;突然失業賣掉房子,說不定還賺到不小的價差。
房貸就佔去了薪水的一大部分,可能就沒有錢可以投資了!怎麼辦?
先還本金 評估情勢再增貸
其實可以提早還本金,或者先將過去累積的本金慢慢優先歸還,因為現在台股也在高點,假設改天崩盤(想要進場撿便宜),可以再把錢「增貸」出來,利率頂多1%多而已。
資產配置觀念
房子是很好的「抵押品」,貸款時的首選
增貸是一種彈性的資金,不過許多人會認為是借款,其實沒有!只是提早還錢,好處是利息錢先省下來,萬一急用時再貸款出來,其實比起個人信貸...那些,房子才是最好的抵押品!
先把居住的品質顧好,再去想投資的事情!如果本金有在還,真的遇到股市低點時,想要抄底的時候,再增貸出來。
大家買了房子都不想要跌,才會導致房價下不來!
因為多數人都不把房子當成是有折舊的,像買車幾乎就一定會貶值,1年打8折、3年打4折或5折!「使用者付費」很正常。
如果要一次到位買超大的房子或是第二間房,那確實該留意房價現在是高點還是低點,但若是第一間房,也不是要「一次到位」要買很大,可以考慮以小坪數產品優先,其實房價下跌才該開心,對於換屋族是有利的!
往後要換更大的房子,如果同期間的房價是下跌的,假設每一坪都跌5萬,20坪(總數跌100萬)換50坪(總數跌250萬),這樣一來一回還賺了150萬元。
※本文已獲 生活投資 & 投資生活 授權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