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營建署提醒,2021年度第2波租金補貼受理申請時間為2022年2月14日至2月25日,為期2週,計畫戶數為2萬戶,如第1波未申請但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務必把握本次申請機會,請以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不開放臨櫃申請。
營建署表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申請必備文件,萬萬不可少,若申請人跟配偶不同戶籍,兩人的戶口名簿都需檢附。若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及居留證。
營建署指出,「已租屋者」申請租金補貼需檢附租約、郵局存摺、建物登記資料,「未租屋者」雖先不用檢附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資料,但仍需檢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營建署特別提醒,租賃契約應記載出租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應與建物登記資料所載地址相同。另外,有關建物登記資料應擇一檢附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民眾可請房東協助出具或是自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登記需符合為住宅相關類別才符合規定。
相關申請資訊及規定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此外,2021年度第1波租金補貼已於2021年8月31日截止受理,地方政府均已審查完畢,行政院考量嚴峻疫情,特別專案核定第1波租金補貼合格戶全數補貼,擴大對全國租屋族的照顧。
營建署表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申請必備文件,萬萬不可少,若申請人跟配偶不同戶籍,兩人的戶口名簿都需檢附。若家庭成員(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證明及居留證。
營建署指出,「已租屋者」申請租金補貼需檢附租約、郵局存摺、建物登記資料,「未租屋者」雖先不用檢附租賃契約及建物登記資料,但仍需檢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營建署特別提醒,租賃契約應記載出租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地址應與建物登記資料所載地址相同。另外,有關建物登記資料應擇一檢附建物登記謄本、所有權狀影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測量成果圖影本或未登記建物之合法房屋證明。民眾可請房東協助出具或是自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登記謄本,主要用途登記需符合為住宅相關類別才符合規定。
相關申請資訊及規定可至營建署網站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此外,2021年度第1波租金補貼已於2021年8月31日截止受理,地方政府均已審查完畢,行政院考量嚴峻疫情,特別專案核定第1波租金補貼合格戶全數補貼,擴大對全國租屋族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