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目前許多境外學生有無法入境以致需提前終止租約的情形,因此,內政部特別提供「房屋租賃契約終止協議書」及「房屋、附屬設備點交及費用負擔確認書」,提醒租賃雙方需注意的事項,讓境外生能順利提前終止租約,也讓房東能儘快重新出租房屋,達到雙贏的局面。
內政部表示,因境外學生無法入臺,與房東的租約能否提前終止無明確處理程序,以致租賃雙方無所依循。因此,內政部最新擬具「房屋租賃契約終止協議書」,提供雙方辦理提前終止租約所需注意及協調的事項,其重點包含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之日期、委託處理事項及對象、遺留物處理方式、結算費用及給付方式、點交紀錄及物品之確認等。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為解決學生無法到場的困境,租賃雙方可以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如Line、Whats App等)確認終止租約的意願及日期,經由房東填具協議書的基本資料、租約終止房客應支付的費用後,將協議書以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方式由房客確認。後續房客需提供受託人資訊及處理遺留物方式,經取得受託人同意後,再由房東與受託人共同辦理點交程序及填具「房屋、附屬設備點交及費用負擔確認書」,以完成提前終止租約程序。
內政部貼心呼籲,境外學生因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承租房屋,有提前終止租約意願時,房東可給予租金折扣或免收違約金的優惠,以加速房屋返還及處理點交的程序,也有利房東重新出租房屋。詳細資訊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