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曾姓女子,去年初以600萬元買下一處中古透天厝,沒想到新厝入居,卻從鄰居口中得知,房子隔壁20公尺左右,竟有三處無主孤墳墓。女子很生氣,因為購買前明明再三與房仲確認過,沒有嫌惡設施,一狀告上法院。新竹地院判決原屋主,應該賠償女子42.6萬元。
新厝才住不到兩年,屋主的女兒直呼好想退貨,因為住了才曉得,有個特殊的鄰居。
爬上房子20公尺外的小山坡,進入一片山林,國有地上三處荒廢的無主孤墳墓碑,就豎立在這裡,讓一家人覺得不太舒服。
屋主女兒語氣中還是很生氣。去年初媽媽花了600萬買下,新竹這間中古透天厝,入住一年多,聽鄰居講才知道發現,屋外茂密草叢中有三處墳墓,但在簽約前明明再三與房仲確認過,附近沒有嫌惡設施,買賣文件上也沒有告知。
認為前屋主惡意隱瞞,新屋主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原屋主賠償售價金額25%,換算下來大約156萬。但原屋主卻強調,買房前一家人曾多次到現場看過,應該是不在意墳墓的存在,再加上墳墓被茂密樹林遮蓋,根本看不到,認為減價毫無理由。
考量國人對於墓碑產生忌諱與不詳的心理,新竹地院最終判處減少8.5%的金額,前屋主須賠償曾小姐42.6萬。開心入新厝卻是與墳墓做鄰居,只能說人心比鬼可怕,原屋主的惡意隱瞞,現在也得付出代價。
(民視新聞/黃兆康 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