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區分地上權?並請說明區分地上權之估價方法。
答:
(一)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故所謂區分地上權,指就他人土地上空或地下一定空間範圍內設定地上權之謂。
(二)區分地上權估價方法多運用於地下鐵.大眾捷運或高價道路通過土地之補償估價,其常用之估價方法如下:
1.比較法:
蒐集同一供需圈內區分地上權之買賣實例,經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得之。
2.設定實例比較法:
先求取勘估標的素地價格,然後蒐集同一供需圈內設定區分地上權實例,經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求取該區分地上權價格占該素地價格之比率,再將此比率乘以勘估標的素地價格,即為勘估標的之區分地上權價格。
3.土地殘餘法:
以區分地上權設定前後之淨收益差額,應用適當之資本化率加以還原。其要領如下:
(1)估計勘估標的在未設定區分地上權前,該地做最有效使用所能產生之淨收益。
(2)估計勘估標的在設定區分地上權後,該地做最有效使用所能產生之淨收益。
(3)將二者之差額以適當之資本化率加以還原,並依契約內容作必要之修正,即可求得區分地上權之價格。
4.樓層別效用比率法:
(1)先求取勘估標的素地地價,再乘以經判定後地上權價格占所有權價格之比率,求得地上權之全部價格。
(2)依類似樓房各層之單價,列出勘估標的各層之效用比,由此項效用比乘以持分面積,求得各樓層之效用積數,再予以總計,求得勘估標的之總效用。
(3)將上述總效用換算成100,依此求得其他個樓層之效用積數佔總效用之比率,然後依此比率乘以地上權之價格,求得各樓層之區分地上權價格。
5.補償基準法(即立體利用阻礙率法):
以勘估標的素地地價,乘以平面妨礙率及立體妨礙率之積,即為勘估標的之區分地上權價格。估價公式如下:
區分地上權價格=素地地價×平面妨礙率×立體妨礙率
(1)素地地價:
蒐集同一供需圈內適當之土地買賣實例,經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及個別因素調整後,求得勘估標的之素地比較價格。
(2)平面妨礙率:
區分地上權設定範圍在土地上之水平投影面積占土地總面積之比率。
(3)立體妨礙率:
區分地上權之立體妨礙空間比率。其計算式如下:
立體妨礙率=aα+bβ+cγ
α:地上建物在土地空間之使用效能比率。
β:地下建物(及地下室)在土地空間之使用效能比率。
γ:地上建物以上及地下建物以下在土地空間之使用效能比率。
a:妨礙地上建物部分之相對應利用率。
b:妨礙地下建物之相對應利用率。
c:妨礙地上建物以上及地下建物以下之相對應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