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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房仲拷貝逾千筆客戶資料跳槽 公司怒告求償

法官認為請求金額過高,只判狄姓房仲賠20萬。(示意圖)

法官認為請求金額過高,只判狄姓房仲賠20萬。(示意圖)

2020-03-28 09:28:4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數次創下百萬業績的狄姓房仲,跳槽到新公司後,被前公司控告他私下拷貝逾1400筆客戶資料,害公司損失超過500萬元,考量到他在公司服務多年,提告求償150萬元,但法官認為請求金額過高,只判狄姓房仲賠20萬。

判決指出,在知名房仲公司服務的狄姓房仲,108年5月時以妻子罹癌為由,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公司准假後,卻發現狄姓房仲竟然跑到競爭對手公司上班,甚至在提出留職停薪前半個月,把他在原分店服務的1400多筆客戶資料私自拷貝帶走。

房仲公司認為,狄姓房仲此舉不但違害公司利益,更涉及刑案,除開除他提告求償150萬外,更提出背信、妨害電腦使用罪等刑事告訴(案由高雄地檢署偵查中);狄姓房仲則反駁指控,辯稱他因配偶生病,需要他在身邊照顧,還沒有請假前,他為了服務客戶和指導新人,才會把客戶資料拷貝帶回家使用。

狄姓房仲認為,他是留職停薪後才到新公司任職,也沒有把前公司的客戶資料交到新公司,沒有違反競業規則;但法官認為,狄姓房仲從前公司帶走的客戶資料時沒有經上級主管同意,已違反保密義務,但因前公司沒有舉證證明狄是否有將資訊洩漏予他人,或因取得資訊而與客戶成交獲取報酬,因此認定請求金額過高,判狄姓房仲應賠20萬給前公司,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