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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抓無牌二房東 最高開罰20萬元

2020年01月30日
 
 

坊間除了一般民眾自立的包租代管服務公司外,也有不少房仲在進行此類服務,這樣就需增加營業項目。資料照

 

內政部推動租賃專法,其中包租代管業者需完成「租賃住宅服務業許可登記」,並給予二年營業緩衝期,而時效將在今年6月26日屆滿,屆時未登記業者最高將處20萬元罰款;而民眾要找尋合法業者,只需到「內政部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系統」,以業者登記之統一編號查詢,即可得知該業者是否合法。
 
內政部為保障房東、房客權益,將促各地方政府組成專案小組,優先查處非法、被檢舉違規或發生爭議的包租代管業者,,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即日起到6月26日為止,都會持續對民間的包租代管業者進行輔導,讓他們能夠順利拿到登記證、成為合法業者,若6月27日後經查處為非法、被檢舉違規,或發生爭議的業者,就會直接對其開罰。
 
對於申請為合法包租代管業者的申請流程,王成機指出,業者到縣市政府申請營業許可後,可登記公司,而原本已有成立公司的業者,則只需增加營業項目,到地政單位去繳交營業保證金,就會發放營業登記證。
 
王成機表示,由於坊間原本就已經有不少包租代管業者,有的房仲機關也進行此類服務,建議未進行申請登記的業者,把握時間在6月底前盡快走完申請程序。
 
至於6月27日之後查核非法業者的部分,王成機表示,由於各地方政府平時就會接到不少民眾的投訴,因此手上其實都有一份需特別注意的「黑名單」,像是惡房東張淑晶此類的案例,就會是優先查處的對象,民眾若發現業者不合法,經檢舉後也會馬上進行審查作業。
 
王成機建議民眾,若有租屋需求,最好還是透過這些政府核可的合法包租代管業者來處理租賃事宜,因為民眾所新簽訂的租賃契約,都會受新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事項的限制,包括明定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解約後應返還押金、電費計算方式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不得臨時調漲水電費費用、房東負有修繕責任、不得拒絕房客要求申報租金等,對房客來說保障多多。如需查詢,只需到「內政部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系統」,以業者登記之統一編號查詢,即可得知該業者是否合法。(陳昱均/台中報導)

民眾在外租屋易發生糾紛,找合法的包租代管業者租賃物件,才有更深一層的保證。資料照對於屋主和房客雙方來說,租房子要處理的事情一大堆,所以不少人都希望交由專業人士代為處理。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