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別於中古屋繁複的購屋流程,直接向建商、代銷購買的預售屋,不管是流程上、甚至是付款方式,都輕鬆許多,主要是新屋可貸款成數高,而且建商自身常有配合銀行,在議價時可爭取較好的貸款條件。不過,也時有耳聞在房屋興建過程中建商倒閉、期待已久的新房就這樣沒了,因此21世紀不動產七期河南加盟店房仲蘇益正提醒,一定要選擇有信譽的建商,交屋時也要仔細核對契約,以保障自己的權利。
誠總建設銷售專員王姿惠表示:「在案場成交後,接著就要支付訂金、簽約金、開工款,然後是分期繳交工程款、建商方面取得使照,在對保、用印、完稅後,進行過戶、銀行也撥款給賣方,最後就是驗屋和交屋。」雖然步驟也不少,不過由於相較中古屋少了過戶流程,依然是比較簡單明瞭的。
在案場看到心儀案子後,通常會先議價一番,價格談妥後一般會先簽預約單下訂,也就是所謂的「紅單」,之後在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就可以進行簽約,此時就會需要繳交簡稱為「訂、簽、開」的訂金、簽約金、開工款,也就是俗稱的頭期款,通常約為房屋總價的10~15%。
而案子開工後,就需於施工期間按期繳納工程款,金額約為房屋總價的10~15%,有的建商會要求依照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該期工程款,也有的是無論施工進度如何,按月繳納工程款,全看建商方面之要求;如需客變,也會在施工期內請建商按照需求來進行變更與施工。
在建商領到建築之使用執照後,代表建築已完工,方可進行交屋,通常建商會安排準住戶先來驗屋,同時安排銀行準備進行對保和撥款。為了確保民眾可貸款成數,宥欣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謝宛珍指出,一般會先與銀行對保核對,待建商取得使照後辦理建物第1次登記,稱為「總登」,拿到權狀後,再進行用印、完稅、過戶、交屋款的程序。
而驗屋則是正式交屋前相當重要的一個步驟,建商通常都會有一些制式驗屋、點交流程,會與屋主簡單驗屋,確認電力、排水等等,不過現在不少人會選擇請專業的驗屋公司,來找出是否還有沒留意到的瑕疵;若買方驗屋時發現屋況確實存在瑕疵,可在驗收單上要求賣方於限期內改善完成,直到建商確實修復瑕疵才繳付尾款,完成購屋程序。
蘇益正表示,除自備款、房屋貸款外,房子在過戶的過程中,因需繳納契約稅、印花稅、地政規費、代書費等,建商一般會向買方酌收約15~20萬元左右的現金,做為暫收款,在扣除以上各項款項後,交屋時才根據明細多退少補。
不僅如此,交屋後還得考慮添購電器家具的費用,以及每月需支付的管理費等額額外支出,因此在購屋前最好也先將這些成本納入自身預算當中,斟酌是否能夠負擔,再依照預算來找適合的屋子是比較理想的。(陳昱均/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