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_news » 房地合一稅致命陷阱 房產贈與子女小心被多課百萬稅

房地合一稅致命陷阱 房產贈與子女小心被多課百萬稅

2019年12月28日
 
 

不少父母都有打算贈與房產給子女,不過可能會被課徵相當重的房地合一稅。陳恒芳攝

 

現代人把買房買地當成一種投資,身為父母者,也自然會有將名下房地產辦理贈與給兒女的規劃,未來可再以他們名義出售,這是過去常見的避稅方式之一。然而,在2016年房地合一稅正式上路後,這樣做不僅可能不會幫忙節到稅,反而可能會比以自己名義出售房產所繳的稅,多出好幾倍、多虧幾百萬的血汗錢。
 
房地合一稅,為政府為遏止炒作房地產短期買賣、取代原有奢侈稅制之新稅制,自2016年1月1日上路後,一度使台灣房市交易跌至谷底。由於房地合一稅是以實價概念課稅,被贈與人(兒女)的取得成本因為沒有實價,自然不會是父母當初購得房屋的市價金額,反而會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價值來判定。取得成本的認定遭強制變低,代表賣房子的獲利就變高,當然所要被課的房地合一稅就倍增,對多屋族、高資產族群來說,是一記殺手鐧。
 
財務部賦稅署表示,房地合一稅的計算公式為:(出售價格-取得成本-改良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稅率;稅率方面,非居住於台灣境內者,於房地持有一年內出售,稅率為45%,一年後出售,稅率為35%;而居住於台灣境內之個人,房地持有一年內為45%、一年以上未滿二年為35%、二年以上未滿十年為20%、超過十年則為15% ,這其實是為了避免人們剛入手房產就脫手、有炒房嫌疑,因此才會規定脫手越快、課稅越重。
 
春耕不動產捷運總站店副店長許家偉提醒:「買賣、贈與、交換房地產,都視同移轉,而因交換與贈與會依公告現值當作前次取得成本,因此如果父母希望將財產過給小孩,千萬不要交換或贈與,以免要將辛苦賺來的血汗錢白白拱手送給國稅局。」
 
至於父母依然想留財產給孩子可以怎麼做,許家偉建議,父母方面可選擇購買農地贈與給孩子,只要符合受贈後繼續維持農用5年、且在5年的管制期間內不能把農地移轉給別人這兩大條件,即可免除贈與稅的;父母之後若不幸過世,只要這塊地持續維持農用,亦不必被課徵遺產稅。(陳昱均/台中報導)

過去常有父母將名下房地產辦理贈與給兒女,再以他們名義出售的方式來節稅,不過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則行不通。范厚珉攝房地合一稅為政府為遏止炒作房地產短期買賣、取代原有奢侈稅制之新稅制。范厚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