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預算抓的恰到好處,遇變故小心措手不及。北市一名女子砸畢生積蓄,買下位在士林區一處社區12樓戶,她月薪3萬元、月繳貸款逾3萬元,淪為吃老本的屋奴,豈料房子住沒幾年,就因樓頂防水層損壞嚴重漏水,46萬元維修費,管委會僅補助約10萬,她無力修繕,只能忍受惡劣環境,不僅室內瀰漫壁癌粉塵,在家還得戴口罩,天花板也因鋼筋生鏽腐蝕,崩落水泥塊,女子泣訴每天活在驚恐中,「好像《孤雛淚》的孤兒,非常無助。」
「我每個月的收入3萬塊,然後我要繳20年的房貸,我的房貸比我的收入還要多,但是我也是省吃儉用。」48歲的許姓女子向《蘋果新聞網》傾訴委屈,她在10年前以總價630萬元,買下位於士林區中正路的「士林重陽」社區頂樓戶,屋齡38年,格局3房2廳共24坪。
她縮衣節食只為買房圓成家夢,豈料新家才住3、4年,就發現漏水,許女回憶說,約在2013年開始,包括家裡天花板跟樓頂,因防水層損壞,先是出現嚴重壁癌,之後下雨天不停滴滴滴地漏水,要拿桶子接, 她請廠商評估,屋頂修繕要30萬,屋內要16萬,總共46萬,連繳房貸都要吃老本的她,根本無力負擔。
許女目前在餐飲業工作,一周上班6天,每天從早上10點工作到晚上10點,期間僅休息1.5小時,她說自己都省吃儉用,「賺來的錢都沒花到,拿去繳貸款,放假就是待在家中。」自從漏水問題需龐大修繕費,就不曾再外購物,連杯飲料都不敢買,很少花錢,100多元的菜可以吃好幾天,省吃儉用,賺來的錢都沒花,只能拿去繳貸款,放假就是待在家。
許小姐說,買房花的630萬元算畢生積蓄,頭期款約100多萬,中間因為貸的不足又再增貸過1次,貸款總額共約400萬元,現在月繳3.2萬,薪水僅3萬,有時靠津貼獎金補足,不足再用存款支付,現繳近貸款總額約一半,但存款也只剩10幾萬元。
令她忿忿不平的是,樓頂是住戶共同使用的空間,「公設大家都有持份比例,為什麼叫我付百分之百」,社區6棟共24戶頂樓戶,除許女外,其他23戶也都面臨同樣狀況,但管委會不願全額修繕,僅提供頂樓戶1次補助費10.5萬,「其他住戶都自己出錢修繕,只有我拿不出錢,好像《孤雛淚》的孤兒,非常無助。」
《蘋果新聞網》走訪許女家中,客廳未擺放桌椅,取而代之的是黑色垃圾袋包捆的成堆雜物,地板盡是掉落的油漆粉末,一旁袋裝近10公斤重的水泥石塊,是從房間落下,「今年還有20公斤的石塊,從我睡的臥室天花板崩落,砰地一聲把我驚醒,真的嚇死。」
「每天都活在驚恐中」,許女說,無力修繕,只能與漏水屋共存,豈料屋況越來越差,因漏水產生的壁癌不時飄下粉塵,油漆斑駁幾乎要剝落,雜物堆積在走道,地上遍佈著粉塵與油漆碎屑,零亂的屋況,宛如被轟炸過後的廢墟。
許女抱怨,身處這樣的環境,「若有能力搬當然想搬,不過沒辦法」,住在家裡還要戴著口罩,一拿下來就鼻子過敏,一直打噴嚏,她也不敢下廚炒菜,只能煮簡單的湯湯水水泡麵,「粉塵吸久,現在呼吸會很不順暢。」許女因不滿沒有全額補助,2年前就與管委會調解未果,本月告上法院,「目前就等法院判決結果,另外也會找鑑定師來鑑定社區漏水原因。」
對此,士林重陽管委會主委賴玉倉表示,因經費不足,無法全額補助頂樓戶修繕, 2010年陸續開始再有住戶反映漏水狀況,所以2011年區權會公告,頂樓戶每戶頂樓修繕費用補助一半,約10.5萬,並限1次補助。
曾修繕「士林重陽」6、7戶屋頂漏水、有40年防水抓漏經驗的師傅陳有福表示,屋頂房間都是大片水泥崩落又漏水,因為屋頂漏水,滲透到下面,鋼筋生鏽,進而腐蝕,崩落水泥,30、40年老房子都會遇到此狀,「真的不能住人,很危險,像鬼屋一樣」,不解決一直放著只會更嚴重。
台灣房屋智庫經理陳炳辰表示,購屋前應清楚物件的房貸與月付額,再衡量自己財務,建議抓月薪3分之1繳付房貸,若超出3分之1,還不出房貸的風險也相對提高;此外,陳炳辰指出,一般1000萬的房子,每月房貸也約3萬,600多萬物件還要付到3萬房貸,顯然屋況賣相較差,銀行不願貸太多額度導致。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劉韋廷表示,屋頂若無約定給其他住戶使用,那屋頂樓地板就是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所以屋頂如漏水,全體住戶都該負損害賠償責任,「只賠一半或限賠一次,可能都涉及違法或無效」,建議投訴人提告,提告區分所有權人,要求社區住戶共同分擔賠償責任。此外,劉韋廷提醒,投訴人反映管委會,假如管委會不聞不問,導致投訴人因意外受傷或喪命,管委會主委恐觸犯《刑法》,最高可處5年徒刑或50萬罰金。(黃政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