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會表示,新的住宅火險參考條款上路後,對長期保戶而言保障自動提升,但一年期保戶則要注意保險公司或銀行的續保通知,記得要簽名,新的保單才會生效。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今年前11個月台灣共發生2萬1,184起火災,導致129人死亡、441人受傷,房屋損失7億2,994萬元,財損失6億3,922萬元。
這次因應產險業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調高,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平均調幅18%,同步調整住宅火災保險參考條款,調高附加保障內容,住宅火險自動附加動產保險金最高上限從原本的60萬提高為80萬,財損理賠上限提高。還提高竊盜賠償金額和第三人責任保險金額。
另外,原本沒有、本次新增保障範圍,包括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置費用,保險期間給付總額5,000元,產險公會表示,這項新的保障,提供住宅萬一發生竊盜或是火災,個人證件、卡片遺失毀損,需要補發時的相關費用補償。
同樣也是新增的保障還有租屋仲介費用保險期間給付總額5000元,搬遷費用給付總額10萬元,生活不便補助每日定額3,000元,最高給付30日。
產險公會表示,萬一住宅發生火警,委託仲介租屋和搬家相關費用都可獲得補償外,如果臨時住處造成生活不便,例如搬到比較遠的地方,交通費用增加等,則可透過生活不便補助,減輕負擔。
比較特別的是本次新增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助,依照住宅所在地區不同,分為三個地區,第一區西部地區新竹、台中到雲林七個縣市,補償限額9,000元,第二區五都和外島,補償限額8,000元,第三區是颱風較常發生的東部和基隆與屏東,補償限額7,000元。
產險公會表示,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助僅用於水災過後的清理費用補償,真正颱風洪水造成的損害,還是要投保颱風洪水險才足以補償。配合物價上漲,調高住宅建築造價參考表,保險額度因此提高,但是由於長期累積下來,住宅火險損失率良好,為回饋保戶,調降費率 ,因此明年元旦起即使保險額度提高,但費率調降,所以保費未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