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儀╱台北報導】租屋前點交不清,小心退租再被剝層皮。有位林小姐在新北市五股區租屋,月租1.4萬元,入住前房東要她自行與前房客點交屋況,豈料入住後出現問題,對方一律推給前房客,她忍到約滿退租,房東竟分2次、共12小時確認屋況,不僅以有灰塵等理由扣押金,連車馬費、空租期一併算上,最後林小姐付1萬多元結束噩夢,亦怒控房東「太惡劣。」
23歲的林姓女子向《蘋果》投訴,指前年10月在五股區租屋,21坪外加1個小閣樓當臥鋪,月租1.4萬元,押金2個月。與房東簽約時,卻要他們先跟還住在裡面的前房客點交,竟成為紛爭開端。入住後發現諸多不良屋況,林小姐都自行修繕,但半年後,瓦斯定期安檢時被查出漏氣,房東卻回應「跟前房客講」,後因未開伙便不了了之。
但屋況愈來愈差,包括17年的冷氣壓縮機壞掉,請房東處理,卻得到「去找前房客」的回覆,花6000元修理後,委請房東負擔一半修繕費,對方拒絕並不斷跳針說,「冷氣原本是好的。」
等到約滿退租時,房東卻花了7小時檢查屋況,挑剔說牆壁油漆泛黃、主臥窗簾拉不起來,他處有生鏽汙垢等,於是林小姐再掏1萬多元刷新牆壁,更換窗簾;事隔1周,再經5小時點交,竟又列出如桌面有灰塵扣500元、冷氣遙控器蓋子不見扣500元、油漆沒漆好扣500元,全新窗簾長度不符房東期待等,都要扣錢。
更可惡的是,房東傳LINE訊息抱怨,「因為無法準時點交,多跑了一趟台北,少了工作收入,又多花了1000多元車資」等理由,表示這些費用(從押金)扣除,再匯餘額,外加算上2次點交期(1周)的房租,總計扣1萬1500元。林小姐怒斥,亂列明目扣押金實在不合理。記者致電房東,房東卻表示僅是代理人,不便回應。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租客在租屋點交前,務必拍照存證並寫清單,以免退租點交變成羅生門。曹筱筠說,若房東要求租客與前房客點交,最好請房東開授權書,表示授權前房客為代理人,租客可主張「已於前房客點交完畢,房東不能事後補充要求,也不得要求相關費用。」房東若不還押金,建議「申請調解由第三方判定,調解紀錄經法院核定後等同確定判決。」